索要千万逼死闪婚41天老公,一审判了……
一时间,翟欣欣成为“千人锤、万人恨”女性负面形象的代名词。
以下为部分判决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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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
翟欣欣为获取高额补偿实施胁迫
是导致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
朝阳区法院一审认为:经审查,翟欣欣与苏享茂系闪婚闪离。苏享茂在婚前及短暂婚姻关系期间为维系双方感情赠与翟欣欣高额财物、钱款。
而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及离婚后为获取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胁迫,是导致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
现苏的亲属起诉要求撤销相关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一审法院认为:苏享茂对翟欣欣存在赠与行为。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苏享茂为与翟欣欣恋爱、结婚、维系情感,自2017年4月中旬开始在婚前婚后赠与翟欣欣财物,包括——
1、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赠与车辆、物品;
2、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5月11日的小额钱款转账。
3,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期间婚前及结婚当日转账共计133.8万元;
4、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7日期间婚内转账53万元。
翟欣欣辩称第3部分均属彩礼。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在本案中,苏的家人主张上述第3部分给付系基于翟欣欣以看调解书、改户口等理由索取,翟欣欣认为属于彩礼,但未提供相应证据。
其次,双方微信记录可以证实,部分给付并非彩礼。
据此足以认定:发生在2017年6月7日的30万元,2017年6月18日、6月19日的23万元、均是在双方发生争执情况下,苏享茂为挽回、维系与翟欣欣的感情而给付翟欣欣的钱款,性质属于赠与。
翟欣欣所述属于彩礼的意见与事实不符。
再次,翟欣欣在本案中存在反言,涉及到紫色连衣裙、Cartier钻戒、Chanel耳环、Cartier项链,价值超过30万元。
综上,翟欣欣未能就所收到的133.8万元属于彩礼充分举证。
现有证据体现出翟欣欣在婚姻缔结阶段索取和受领钱款,本案给付情形与彩礼所具有的基于婚约的地方习俗性具有明显区别,本院对其主张的133.8万元属于彩礼的意见不予采纳。
翟欣欣为取得高额离婚补偿对苏享茂实施胁迫,具有违法性。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有权按照自愿原则从事民事活动。民事主体的人身、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以举报苏享茂经营中存在违法,将使苏享茂人身、财产遭受不利实施胁迫,使苏享茂陷于恐惧、恐慌,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放弃房屋所有权。
法院判决:
七日内归还近千万元
撤销北京海南两处房产所有权
法院审理认为: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期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钱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
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
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悄范围,包括:特斯拉汽车、Cartier 钻戒价值238468.42元,Cartier 项链76.083.48元、2017年6月5日转账88万元、2017年6月6日转账15.8万元、2017年6月7日转账30万元、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18日、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7日转账10万元、5万元、18万元、20万元。上述财产应返还。
所涉Cartier 钻戒、项链如不能返还,应予以赔偿。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翟欣欣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苏,原告Cartier钻戒、Cartier 项链,如不能返还则赔偿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一元九角;
二、被告翟欣欣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原告一百八十六万八千元;
三、被告翟欣欣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拓速乐白色特斯拉客车。
…………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苏享茂与翟欣欣于2017年7月18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两条协议。
该《离婚协议书》内容为“离婚后男方无条件配合女方到海南三亚相关部门面签办理房屋所有权归女方的过户手续。如男方不配合,赔偿女方三百万元违约金”。
“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首期支付660万元整,已支付完毕……”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
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价值约108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退还价值30余万的卡蒂尔钻戒和项链;退还转账共计186万余元。还需退还苏享茂家属660万元,撤销翟欣欣对二人置于海南和北京的两套房屋的个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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